明光经开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

    发布时间:2019-09-09 15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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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进一步深化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,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和联系,确保政务信息传递更加准确、全面、及时、有效,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一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:

    1、负责政务公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,代表经开区向新闻媒体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公开信息,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,确定宣传报道口径,审阅新闻稿件,回答记者提问,接受记者来访;

    2、协助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;

    3、协助处理有关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对外报导工作;

    4、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。

    二、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方式

    包括发布会、通报会、座谈会、答记者问、接受媒体采访等。

    三、根据授权发布新闻。

    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。在新闻发布前,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新闻发布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,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。

    四、严肃新闻发言人工作纪律。

    常规性信息定期按时发布,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,不得隐瞒或拖延。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县政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,不得随意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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